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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产品条码申请如何办理?

作者:沧州盛祥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9 08:12:15

《商品沧州条码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7月3日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章编码、设计及印刷

第十三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码中心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厂商识别代码。

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

第十六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可以向条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印刷资质。获得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优先承接商品条码的印刷业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条码工作机构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第四章应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第二十条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销售者在其经销的商品没有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

第二十三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五条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五章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第二十九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一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第三十三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已被注销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名称及其厂商识别代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第三十八条本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条码工作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因条码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系统成员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零售扫描结算为主要目的,而为商品单元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非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非零售结算为目的,而为商品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可以对该商品单元进行定价、订购或开据发票。物流单元代码与条码是指对物流中临时性商品包装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位置代码与条码是指对厂商的物理位置、职能部门等所编制的代码与条码标识。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惟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代码是指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惟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

第四十三条商品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沧州条码印刷过程中最常见的质量问题

下面列出的几项是印刷过程中最常见的质量问题,判断这些问题主要得依靠条码阅读仪。目前国外有很多种这类仪器,而且功能相当多,像美国的QUICK-CHECK400,XAMINER6500等等。以XAMINER6500为例,解释如何检查及控制条码印刷中的质量问题。

1、根据条码的功能,它主要质量特性是它的可读性(Readability),可读性就是用专门条码阅读仪解码的能力在平时印刷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是条码不可读,其原因来自多方面。通常条码不可解码是因为条码的一些特性未能满足规定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条码阅读仪有两种分析模式,其一是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模式:此模式将条码的PCS值,ECMIN值(最小边缘对比度),DECODABLE(解码性),SC值(条空对比度),DECODABILITY(解码能力),DEFECT(缺陷)等等分为A、B、C、D、E、F五级,如果我们设定通过级别为C(大部分客户用此等级),条码阅读仪将自动计算每次测量结果或几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依仪器设定)而得出此条码的级别,如果C级以上像A、B都表示可读。相反,如果其中有一项得出来的值低于C级,总的测量结果将不会通过。如果PCS值或ECMIN值或SC值低于C,则表明:①条和/或空的颜色搭配不对;②条的颜色印得太浅如水大、墨量小、压力小等;③底色印得太深如水干、墨量大、压力重等;④部分条印得太浅像水大,有杂物等。这种印刷质量问题很容易出现,特别是由于设计时较难预料此类问题。大部分条码是放在背面或底部,而且为了追求整体装璜效果,总是在底色上或接空一空白区印制条码。然而为了节约成本,总会选择在画面中已有的颜色,这样就非常容易出现因为跟准其他颜色而影响条码的PCS值。这需要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适当地调整胶片或排版方法去减少此类问题。如果DECODABLE值低于C,则表明编码有问题,如校验码错误。而如果DECODABILITY值低于C,则表明不能解码。这是一项综合评估,如:左和右空白区不够,这一问题非常普遍。因为有些包装幅面有限,常常会忽略此点,而且有些条码阅读器也能解码,但风险太大,有些仪器将不能解码。检查此项方法很简单,只要将条码两边用白纸遮住,用条码阅读器扫描就可以发现空白区是否足够;条码附近有其他的图案或文字,因为条码阅读器可能将这些当成条或空处理而导致不能解码。设计时应注意此问题;PCS或ECMIN值或SC值低过C;或缺陷级别低于C;编码错;条码尺寸误差等等。如果缺陷低过C级,则表明条码上有杂物如墨屎,重影等。

2、条或空的尺寸误差,即偏肥或偏瘦XAMINER还有一种传统模式分析(TRANDITIONA):检查条和空的尺寸偏差,在印刷过程中最常见的是由于墨量大或压力大导致条偏肥,或是在胶片复制或晒版时导致条的宽度变化。很多情形与前面导致PCS值不合格因素相同,比如因版面其他颜色的影响而使条码的墨量难以控制,所以设计人员在选择颜色方面及生产人员在排版方面都要考虑这个因素。一般分为五级:太窄、窄、正常、肥、太肥,太窄和太肥将导致条码不可读。笔者曾经印刷一种包装盒,其条码是在深紫罗兰底色上镂空印黑色条码,从选色来看是没问题,但因深紫罗兰是四色网叠印,黑色自然影响深紫罗兰色,黑色条码很容易印肥,几次失败后,我们将条码的条缩小一点,终于解决棘手的问题。

3、编码错是指条码阅读仪解码出的数字或字母或符号与编码时不同,在测量条码时要仔细核对仪器读出来的数字是否与条码本身上的数字一样。

4、脱墨是指条码符号中条的印刷缺陷,其反射率与空的反射率相近。实际上是PCS值太低,尽可能选用颜色对比度较大的制作条码。

5、污点是指条码符号中空或空白区域的印刷缺陷,其反射率与条的反射率相近。至于外观常见的问题,由于条码印刷方不同,所呈现的问题和原因也不同,企业技术人员要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去寻找不同的解决办法。

ERP与条形码管理相结合,从易于理解的角度,我简要总结如下:

条形码管理和QR码管理是通过条形码管理物料,模切机,印版滚筒,半成品(包括在每个过程中生产的产品)和成品的管理。通过条形码,您可以快速了解相应项目的相关信息,例如存储位置,库存,价格等,以及数据收集。

操作方法如下:

采购验收:根据采购订单生成条形码,打印条形码,然后张贴条形码(称为:编码,标签)。

购买存储:扫描存储位置的条形码和购买物品的条形码以完成存储。

生产申请:扫描拣配清单,找到库存位置,扫描物料条形码,然后准确地拣选物料。

流程:为每个流程自动生成条形码,然后下一个流程扫描该条形码以确认材料或半成品是正确的。

生产退货:(如卷纸,卷膜等难以根据实际数量领取的产品,将有退货。)发生退货时,将生成新的条形码并扫描该条形码以进行存储。

成品存储:产生成品条形码,打印条形码,张贴条形码,扫描代码并进入存储。

成品出库:根据交货单扫描代码并出库。

质量可追溯性:当客户发现产品质量合格时,可以根据条形码追溯到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哪个供应商以及该供应商何时发送物料以及何时操作该物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要去超市购物但在超市里购物以及最后通过结算时经常会遇到的现象排长队如果前面排着许多人迟迟轮不到自己结算难免影响进行购物发展带来的愉悦感那么除了存在结算货品多收银员是个新手你知道还有什么会影响和解的速度吗?嗯,这是沧州条码印刷质量如果收银员无法顺利发展快速的读取数据信息然后,你必须手动输入条码一个大大减慢结算速度商品条码技术作为中国商品信息流通的“身份证”,因其社会经济、适用、高效,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民族地区可以得到一个普遍存在应用。商品条码应用研究领域也从零售业向物流、医疗、食品安全追溯、电商、建材、汽车等领域不断发展并得到更加广泛使用应用。零售业也从传统的超市结算即线下服务实体商店向网络平台购物、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商品条码是商品在全球自由流通的“身份证”,拥有它的商品就可以凭“码”走天下。

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在不同领域正确阅读一种商品条码,其印刷质量必须符合商品条码标准的要求。即满足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及条码表示法(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

1.符合代性要求该标准规定,同一商品应当分配相同的商品编码,不同的商品应当分配不同的商品编码,基本特性不同的商品应当视为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类型、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产品特征。

2.满足空白所需的标准标准进行规定空白区的颜色与空的颜色具有相同,左侧空白区宽度不得小于11个模块宽度,右侧空白区宽度不得小于7个模块宽度。包装产品设计师不应只重视企业包装的视觉效果美观,因设计方法不当行为造成中国商品条码技术质量管理不合格。

3.标准商品条形码要求的光学特性商品进行条码的条要求深颜色,空要求浅颜色,深颜色的条和浅颜色的空,反射光线反射信号强度会很大,以便于扫描条码,提高企业首次识读率。有的产品包装设计师可以设计的深条、浅空是对的,可忽视了有些不同包装结构材料是透光的,如塑料包材上设计的浅空,但因塑料透光造成浅空的反射光强度发展不够,达不到国家标准管理要求。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某些食品包装技术材料已经无法得到满足中国商品条码光学特性以及要求,如上述分析塑料包材、镭射包材、牛皮纸制作的瓦楞纸箱、精编袋包装等,用作一种商品条码载体很难能够保证教学质量。

4.符合条形码可译性的标准要求可译性是指商业条码符号的空白尺寸偏差的测量值接近最大允许偏差的程度。在商业条形码中,两个空白条的宽度表示一位数的数字值。在印刷过程中,不同的印刷设备、印刷压力、印刷材料和油墨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条形码的宽度和空白条形码的宽度,有些材料在印刷后需要再加工才能生产出最终产品。上述因素不能满足商业条码标准对可译性的要求,无法解码的条码在扫描时会降低首次识别率,如果条码太重会造成误读。

5.满足产品条形码解码参考的标准要求商品进行条码两条两空的宽度以及对应其下方的数字字符,有的企业商品条码符号因可译码度低(印刷误差大)或设计等原因分析造成识读设备可以读出的数字经济信息与下方标示的供人识别字符不一致现象,即出现误读,导致社会系统发展不能满足正常工作运行。商品条码作为“身份证”的全球流通的商品,才保证了产品条码印刷质量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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