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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零售是否需要商品条码?
作者:沧州盛祥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9 08:43:03
条码技术有哪些优点?
1、输入速度快:与键盘输入相比,沧州条形码输入的速度是键盘输入的5倍,并且能实现即时数据输入。
2、可靠性高:键盘输入数据出错率为三百分之一,利用光学字符识别技术出错率为万分之一,而采用条形码技术误码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3、采集信息量大:利用传统的一维条形码一次可采集几十位字符的信息,二维条形码更可以携带数千个字符的信息,并有一定的自动纠错能力。
4、灵活实用:条形码标识既可以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识别设备组成一个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以和其他控制设备联接起来实现自动化管理。
另外,条形码标签易于制作,对设备和材料没有特殊要求,识别设备操作容易,不需要特殊培训,且设备也相对便宜。
成本非常低。在零售业领域,因为条码是印刷在商品包装上的,所以其成本几乎为‘零’。
商品条码应用于网上商店,是电子商务发展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商品条码的唯一性原则恰恰是今天网络购物环境中,解除人们对充斥于网上的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后顾之忧的一剂良方,同时也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商诚信经营的保障措施。
网络零售需要商品条码
传统零售业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弊端在于信息的不对称性。而网上商店却完全打破这样的格局,将世界变平坦,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信息获取成本,使得消费者不再蒙在鼓里。
但是,如果网上商店所销售的商品并非我们在超市商场见到的同一产品,新的信息不对称就产生了,从而滋生了人们对网上商店销售商品的质疑,导致对产品、对网商的不信任。
要想解决网上商店和实体店销售产品的同一性问题,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每一件商品都用商品条码来标识。
我们平时见到的商品条码符号下面的13位数字就是该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唯一代码。按照商品条码的编码标准与原则,同一产品的代码必须保证一样,不允许出现一物多码,或一码多物。
13位数字中的690是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分配给中国的前缀码(目前691、692、693、694、695也都分配给中国正在使用中),6901234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给我国某一生产制造企业的厂商识别代码,56789是生产制造企业自行分配给某一产品的商品项目代码,2是依据国际标准计算出来的校验码。由于每一个码段的分配都是唯一的,保证了该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唯一性,该产品的代码在全世界任何一家商场都是唯一存在的。
在物联网时代下商品条码的应用不仅仅局限于零售结算,其多种功能已被社会所熟悉和接受,由此进入了深层次的发展阶段。
商品条码让网络零售参与方受益
近年来“我查查”等商品信息核验软件为公众带来了方便,满足了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价格信息的即时了解,通过手机扫描商品条码实现了商品信息的查询核验。在越来越多的产品追溯系统中,以商品条码作为追溯码的案例比比皆是。
究其原因,商品条码的应用不仅仅局限于零售结算,其多种功能已被社会所熟悉和接受,由此进入了深层次的发展阶段。通过其编码唯一性特点,成为标识产品的载体,广泛应用于供应链管理、产品追溯系统、跨境电子商务中。
网上商店为什么要用商品条码呢?一些大型网络商店与供货商联手,推出所谓的“低价赔款”的营销活动,那是因为同一产品在传统销售渠道中的代码与网上商店中的代码永远不一致,甚至在不同网上商店销售的都不一样,就是钻了不使用商品条码的空子,使消费者无法了解、确认、比较商品信息。正确方法是,网商所销售的商品如果是采购而来,通过商品条码可以确定该商品的生产企业,并保证该商品与传统零售渠道中的产品完全一致。网商销售的商品如果是自己加工或委托加工,并以网商的自有品牌销售,则应由该网商申请独立的厂商识别代码,网商通过给自己的商品赋予商品项目代码保证其全球唯一性,由此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当电商交易平台上的商品采用国际标准的商品条码进行标识,无疑在昭告消费者其产品的品质保证。因为只有正式加入国际GS1组织,才能成为GS1的系统成员并获得全球唯一的厂商识别代码。通过给自己所售产品赋予商品项目代码,使产品在网上网下具有唯一商品代码,确保了产品标识的唯一。
人们在交易过程中,通过采集商品条码信息,自动生成订单。在后续的结算、配送、运输等环节,都以商品条码作为关键字进行追踪溯源,实现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融合,提高了供应链的效率,对实现产品追溯起到了核心作用。
其实,为了解决网络购物中的信用问题,我国几个主要的电商交易平台都推出了相关的举措。
条码的应用在现代的大型超市管理中不可或缺。像沃尔玛、易初莲花等世界著名大型超市,从纵向到横向,从商品的流通、供应商的选择到客户及员工的管理,都已充分使用条码。
现以一超市为例,此超市对推动条码的普及不遗余力,也是中国第一个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商品上印上条码的超市,其对条码的使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处:商品流通的管理、客户的管理、供应商的管理、员工的管理。商品流通的管理。超市中的商品流通包括:收货、入库、点仓、出库、查价、销售、盘点等。具体操作如下。
收货:收货部员工手持无线手提终端,通过无线网与主机连接的无线手提终端上已有此次要收的货品名称、数量、货号等资料,通过扫描货物自带的条码,确认货号,再输入此货物的数量,无线手提终端上便可马上显示此货物是否符合订单的要求。如果符合,便把货物送到入库步骤。
入库和出库:入库和出库其实是仓库部门重复以上的步骤,增加这一步只是为了方便管理,落实各部门的责任,也可防止有些货物收货后需直接进入商场而不入库所产生的混乱。
点仓:点仓是仓库部门最重要,也是最必要的一道工序。仓库部员工手持无线手提终端(通过无线网与主机连接的无线手提终端上已经有各货品的货号、摆放位置、具体数量等资料)扫描货品的条码,确认货号,确认数量。所有的数据都会通过无线网实时地传送到主机。
查价:查价是超市的一项繁琐的任务。因为货品经常会有特价或调整的时候,混乱也容易发生,所以售货员手提无线手提终端,腰挂小型条码打印机,按照无线手提终端上的主机数据检查货品的变动情况,对应变而还没变的货品,马上通过无线手提终端连接小型条码打印机打印更改后的全新条码标签,贴于货架或货品上。
销售:销售一向是超市的命脉,主要是通过POS系统对产品条码的识别,而体现等价交换。
盘点:盘点是超市收集数据的重要手段,也是超市必不可少的工作。以前的盘点,必须暂停营业来进行手工清点,其间对生意的影响及对公司形象的影响之大无可估量。直至现在,还有的超市是利用非营业时间,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进行盘点,这只是小型超市的管理模式,也不适合长期使用,而且盘点周期长、效率低。作为世界性大型超市,其盘点方式已进行必要的完善,其主要分抽盘和整盘两部分:抽盘是指每天的抽样盘点。每天分几次,电脑主机将随意指令售货员到几号货架,清点什么货品。售货员只需手拿无线手提终端,按照通过无线网传输过来的主机指令,到几号货架,扫描指定商品的条码,确认商品后对其进行清点,然后把资料通过无线手提终端传输至主机,主机再进行数据分析。
客户的管理。使用条码对客户进行管理主要应用在会员制超市中。客户凭卡进入超市选购货物,在结账时必须出示此会员卡,收款员通过扫描卡上的条码确认会员身份,并可把会员的购货信息储存到会员资料库,方便以后使用。
供应商管理。使用条码对供应商进行管理,主要是要求供应商的供应货物必须有条码,以便进行货物的追踪服务。供应商必须把条码的内容含义清晰反映给超市,超市将逐渐通过货品的条码进行订货。
员工的管理。使用条码对员工进行管理,主要是应用在行政管理上。作为超市,能利用超市已有的设备运用到行政管理上,实是明智之举。超市将会用已有的NBS条码影像制卡系统为每个员工制出一张员工卡,卡上有员工的彩色照片、员工号、姓名、部门、ID条码及各项特有标记。员工必须每天工作时间内佩带员工卡,并使用员工卡上的条码配合考勤系统作考勤记录,而员工的支薪、领料和资料校对等需要身份证明的部门,都配上条码扫描器,通过扫描员工卡上的ID条码来确定员工的身份。
问:什么是商品条码?
答: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答:不能。商品条码只反映商品条码持有者是在哪个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问:企业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答:有。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问:GTIN-13代码结构中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分配的?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问:有的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可以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表示的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是不同的。商品条码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唯一的商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机构,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但必须指出,系统成员对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只享有专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受让方要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在超市,当收银员用识读设备扫描商品包装上的条码时,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马上就显示出来,这些信息是不是都保存在条码中?
答:条码表示的只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其他信息。当结算前台识读设备扫描到条码后,立刻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查到该条码所标识的商品的相关信息,然后显示在POS终端上,这样就得到了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条码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答: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是“厂商识别代码”,即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对产品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然后用条码符号载体对其进行表示,这样的条码可在全球范围内应用。而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一般仅限于内部管理系统应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换和覆盖?
答:不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中规定,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1、系统成员对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2、在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的权利;
3、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4、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5、这里说的“相应的商品条码”目前指的是:EAN/UPC、ITF-14及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
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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